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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,招生专业
1、第一条 为保障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自身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2、长学制专业:中医学(岐黄班5+4)、中医学(卓越中医5+3)、中医学(卓越中医京华班5+3)、中医学(卓越中西医5+3)、中医学(卓越针推5+3);非长学制专业:中医学(五年制)、中医学(五年制实验班)、针灸推拿学(五年制)、中药学。
3、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自身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北京中医药大学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
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。调阅学生档案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%。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,3,1,1分依次递减,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,对弄虚作假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,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;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学院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政策。
具体分数: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(专科)2022年在河北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为381分,录取位次109939。其中公共事业管理451分,中医学448分,护理学448分,。物理类最低录取分为382分,录取位次229720。
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。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,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先报学生。第十二条学校对已调档的学生,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。
201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
1、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。
2、招生对象:符合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”报名条件的全国理工类应届高中毕业生,文史类应届高中毕业生面向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省市招生。申请条件: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。
3、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自身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